新稅協發(fā)[2012]12號
關于轉發(fā)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《關于印發(fā)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2012年繼續(xù)教育培訓計劃的通知》的通知
各稅務師事務所:
現將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《關于印發(fā)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2012年繼續(xù)教育培訓計劃的通知》(中稅協發(fā)[2012]026號)轉發(fā)你們,并就參加培訓的預先報名組織工作提出如下要求:
一、各事務所要高度重視,根據中稅協培訓計劃通知的要求盡快落實。
二、按照中稅協仍然采取預報全年度各期培訓報名的形式,請各事務所根據培訓項目的內容認真研究,結合本所的實際進行預先報名,并將參加2012年揚州稅院培訓基地培訓班和西部培訓基地培訓班預報名統計表(附件二)于2011年4月15日前以電子郵件的形式上報新稅協進行匯總后報中稅協。
三、中稅協將于今年6月、9月分區(qū)域參加中稅協西部培訓基地(西南財大)舉辦的兩期全國A級、AA級事務所所長培訓班,我區(qū)被安排第二期(9月17日-9月22日),請A級以上稅務師事務所的所長預先報名,提前做好工作安排,屆時參加。
四、鑒于預先報名距實際參加培訓日期較長,請在報名時充分考慮工作實際,以確保按預報名人數如期參加培訓,如確因特殊情況出現個別人員不能按預報班次參訓的,各事務所應作人員調整,盡量保證參訓人數,以免造成師資浪費。
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
主題詞:轉發(fā) 培訓計劃 通知 |